当前位置 > 首页 >详细页面
    联系我们

    地址: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天骄大厦B座3单元

    联系:马老师

    手机:

    Q Q:850579975

    邮箱:850579975@qq.com

    微信:

    小程序

    自考考场要注意哪些内容呢?

            2018-11-22 03:48:59        7259次浏览

    1.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。

    2.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,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

    3.开考前20分钟考生持有关证件进入考场。

    4.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。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,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,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。

    5.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、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、签字笔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橡皮外(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),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。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(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、传送设备等)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,以及涂改液、胶带、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。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。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、用品等。

    6.入考场后按监考员指定的座位就座,将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。考生在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,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准确、清楚地填写姓名、准考证号、考试号等栏目。

    7.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。

    8.所有答题均答在答题卡上,选择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,非选择题要求用黑色字迹的钢笔、签字笔,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笔或铅笔(除画图外)答题,在试卷上答题无效。

    9.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,不准在答卷、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。

    10.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,不准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势、做暗号,不准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。

    11.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,考生须先举手,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。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。

    12.考试结束前要交卷出场的考生须先将答卷及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,再举手提出离场,经监考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,离开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。

    13.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须立即停笔,将答题卡和答卷从上至下按照答题卡、试卷、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,坐好静候收卷。待监考人员收齐答卷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才准离开考场。

    14.考生不得将试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。

    15.对不遵守考场纪律,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有违纪、等行为的,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。

    网友评论
    0条评论 0人参与
    最新评论
    • 暂无评论,沙发等着你!
    被浏览过 4689754 次     店铺编号11430305     网店登录     免费注册     技术支持:回收站     李春琳    

    10

    回到顶部